完善国家审计结果公开的建议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首先,通过立法推动国家审计体制改革,提升审计机构独立性,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并确立其处理权;其次,平衡公开与保密的需求,细化审计结果公开的法律规范,明确内容、方式、时间及程序;最后,构建跟踪检查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整合审计资源,进行深度分析加工,以确保审计发现得到有效实施和改进,从而在制度和实践层面全面优化国家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度与实效性。
为了进一步提升国家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优化审计结果公开机制,以下几点建议被提出:
一、强化审计体制独立性
建议通过立法途径推进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成立最高级别的国家审计机构。此举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审计权限,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为审计结果的公正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二、平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审计结果的公开需细致考量内容的选择、公布方式、时间节点、具体要求及执行程序,这些方面均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同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求。
三、构建审计成果追踪机制
为最大化审计效果,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跟踪检查体系。该体系旨在将过往分散、片段化的审计资料,围绕特定目标进行整合分析,通过精心筛选、归纳总结与深度提炼,形成系统化、高质量的审计成果再现。这不仅有利于监督整改的落实,还能促进审计成果的持续应用与价值提升。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推动国家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的完善,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提升公众信任,同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