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合同关系中承担特定义务的一方,对债权人负有给付责任。债的关系涉及双方特定当事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可以是单一或多个个体,并且债务具有可转移或加入的特性。债务转移意味着债务责任由第三人替代原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而债务加入则是第三人加入既有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概括而言,债务人是指在契约框架下,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义务的主体,其责任可通过转移或加入方式发生变动。
在契约法律框架内,债务人是指那个承担着向债权人履行特定义务责任的一方主体。债权债务关系构建于双方法律主体之间,这两方分别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他们的身份必须是明确且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人角色既可以单独由一人扮演,也能够由多个个体或实体共同承担。债务的承担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允许通过转移或加入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而言,债务转移是一种安排,即原债务人将自己应尽的债务责任转嫁给第三方,由这位新参与者替代原债务人的位置,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偿付承诺。相对地,债务加入则是另一种安排,在此过程中,原债务人并不退出原有的债务关系,而是引入一位或多位第三人与之并肩,共同面对及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责任。这一机制丰富了债务处理的灵活性,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于复杂债权债务关系调整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