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协议是一种经济开发协议,由国家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地区及条件下享有国家专有的权利,如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此类协议需经立法机关授权并需特别许可,对外国投资者提供较多优惠和保证。
特许协议:国家与外国私人投资者之间的特殊经济契约
特许协议,又称为经济开发协议,是主权国家政府与外国私人投资者之间达成的特殊法律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在一定时期内,在指定地区内赋予外国投资者在特定条件下的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涉及公用事业建设、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
一、基本定义与特征
特许协议是国家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经济契约,其法律特征显著。协议的一方为主权国家的政府或其机关,常为享有专营权的国营企业;另一方则为外国投资者。基于东道国政府的特别许可,外国投资者享有专属于国家的开发特许权。
二、特许权的授予
自然资源与公用事业的开发、建设特许权的授予,必须得到东道国的特别许可。这意味着任何对这类资源的开发利用,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与批准。
三、对外国投资者的优惠与保证
特许协议通常给予外国投资者较多的优惠和保证,以吸引其投资并促进经济发展。这些优惠可能涉及税收、土地获取、融资等方面。
四、审批与法律效力
此类协议需事先经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批准,或提交立法机关审批,并被纳入法律或行政规章中,以确保其法律效力与执行力。
特许协议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仅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进入新市场的机会,也为东道国带来了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引进,促进了双方的经济增长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