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某些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的计算会暂时停止。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
诉讼时效中止详解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时效中止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其指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出现某些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会暂时停止。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的具体情形呢?
1. 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
2. 当法定代理人尚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相关的诉讼活动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3. 除了上述情形,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例如,在继承开始后,若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相关的诉讼时效也会暂时停止。一旦这些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被消除,诉讼时效期间将继续进行,已经过的期间依然有效。
具体来说,从中止时效的原因被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这意味着,一旦上述的法定事由得到解决或消失,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在此过程中,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时间仍然有效。这种制度确保了权利人在面临特殊情况下,不会因为客观原因而失去法律提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