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金管理的分工包括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全国劳动工资计划的综合平衡,劳动部负责汇总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人事部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计划,各专业银行负责工资基金支付监督。这项管理是国家授权银行根据政策和国家工资基金计划,监督各单位的工资和工资性货币支付的具体措施。
工资基金管理的分工详解
工资基金管理是国家对劳动工资计划实施的重要措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国家计划委员会
作为综合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与可能,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对全国劳动工资计划进行统筹平衡,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劳动部
劳动部,作为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核心部门,承担汇总编制全国劳动工资计划的职责。这包括整合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计划。
三、人事部
人事部则专门负责编制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计划,确保这些单位的工资和福利政策得到妥善安排。
四、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则与劳动部、人事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紧密合作,共同管理工资基金的支付工作。
五、专业银行
各专业银行在工资基金管理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负责对各单位的工资和工资性货币支付进行监督,确保工资基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工资基金管理是国家授权银行根据政策和国家的工资基金计划,对各单位工资和工资性货币支付进行的监督,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