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询法分为积极函询和消极函询两类。积极函询要求对方无论情况如何,都必须以书面文件形式对函证内容作出答复,若无回音可再次发函催询。而消极函询则仅在对方有异议时才需回复,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则视为确认无误。函询法是一种查询方法,查账人员通过设计函件,寄给相关单位和人员,以获取资料或证实问题。
函询法的分类
函询法,作为一种重要的查账手段,其分类主要有两种形式:积极函询与消极函询。
一、积极函询
积极函询是一种查账方式,其核心在于对函证的内容,无论任何情况,都要求对方直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查账人员作出明确答复。若在一定期限内未收到回音,查账人员可以再次发函催询,以确保信息的完整获取。
二、消极函询
消极函询则相对宽松。在此分类下,对于函询的内容,只有当对方认为存在异议时,才需向查账人员作出书面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若无回应,则视为确认无疑。
函询法的基本操作是:查账人员根据具体需求,设计特定格式的函件,寄发给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过对方的回应,获取所需资料或证实特定问题。这一方法在保证信息真实性的同时,也提高了查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