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变价是管理人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通过变卖或拍卖转化为金钱财产的过程,以货币分配为主要方式。管理人需拟定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裁定。变价出售原则上采用拍卖方式,若拍卖无果或费用过高,可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采取作价变卖或实物分配方式。
破产财产的变价
破产财产的变价是破产程序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管理人需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通过变卖或拍卖的方式,有效地转化为金钱财产。这一过程主要以货币分配为基本方式,确保破产财产的公平、合理分配。
在破产宣告后,管理人需立即着手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这一方案将提交至债权人会议进行讨论。若方案得到债权人会议的通过,或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管理人将适时执行变价出售。
变价出售的主要方式原则上是拍卖。拍卖是一种公开、公平的交易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破产财产的价值。但债权人会议如有其他决议,管理人需遵循会议决策。
当采用拍卖方式预计所得不足以支付评估拍卖费用,或拍卖未能成功时,债权人会议具有决策权。经会议决议,可以采取作价变卖或实物分配的方式。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