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的区别押金用于质押担保,可在合同前后交付,数额可高可低,交付人仍拥有所有权;而定金为金钱担保,需在履行前交付,不可高于价款,所有权会转移给接收人。如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需双倍返还。两者在性质、交付时间、金额和所有权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押金和定金在合同交易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性质与用途。
押金
押金,作为质押担保的一种形式,主要在合同订立前或合同进行中期间进行交付。它不像定金那样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押金的交付人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方。交付押金后,交付人仍保留所有权,接收方只是临时占有。押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约定,可以高于或低于合同价款。当收受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并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
定金
定金则是一种金钱担保,需要在合同履行前交付。定金的交付标志着担保关系的建立,其特点在于预先支付。定金的交付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不能是第三方。一旦定金交付,其所有权会转移给接收人。值得注意的是,定金的数额有明确限制,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且不能高于价款。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押金是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或进行中交付,定金需在履行前交付;押金的交付人可以是当事人或第三人,而定金只能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押金交付后所有权仍属于交付人,而定金交付后所有权转移给接收人;押金数额灵活约定,定金数额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