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建成或已建成房屋给买受人的合同,包括期房和现房两种类型。合同涉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和价款的支付。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无合同约束力。预售需取得许可,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的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则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概述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的重要文件。这种合同涉及两种类型:期房买卖合同和现房买卖合同。
一、合同定义与性质
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尚未建成或已竣工的房屋销售给社会大众,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受人则需支付相应价款的交易合同。此类合同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应,属于法律保护的商业交易范畴。
二、关于预售的特殊规定
商品房预售属于法律规定的特许经营范围。为此,出卖人在进行预售前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若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签订预售合同,则该合同视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仍然保持有效。
三、销售宣传与合同约束力
有关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通常被视为要约邀请,对出卖人并无合同上的强制约束力。
四、合同的重要性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关键文件。在购房过程中,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签订合同时需格外谨慎,确保所有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且双方的理解与约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