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审计法是一种按照国家或行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顺序或施工顺序,对所有项目进行详细审查的方法。该方法审计范围全面、内容细致,审计结果高质量,但工作量较大,审计成本较高。适用于工程量小、内部结构简单、技术力量薄弱、信誉度低的单位。具体计算方法和审查过程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相似。
全面审计法是一种详尽的审查方法,它遵循国家或行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顺序,以及施工的实际流程,针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细致而全面的审查。该方法的具体计算过程和审查步骤与编制施工图预算高度一致。
此方法的主要优点在于其全面的审计范围和细致的审计内容。通过全面审计,可以获得高质量的审计结果。然而,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即其工作量相对较大,被审计单位需要承担较高的审计成本。
全面审计法特别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内容简单、内部经济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对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信誉度不高,且愿意承担较高审计成本的单位,这种方法尤为适用。
一、审计法的应用步骤
1.预算编制顺序审查
按照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顺序,逐一核对每一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和细节,确保每一项费用都是合理和准确的。
2.施工先后顺序审查
结合施工的实际流程,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细致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与计划相符,防止存在不必要的浪费或疏漏。
二、全面审计法的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工程量小、内容简单、内部经济结构不复杂的工程项目。尤其适用于那些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信誉度不高,但愿意支付较高审计成本的单位。通过全面审计,这些单位可以获得更为详尽和准确的审计结果,从而为其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三、全面审计法的特点
全面审计法不仅具有全面的审计范围和细致的审计内容,还能保证高质量的审计结果。但同时,其工作量相对较大,对被审计单位而言,需要付出较高的审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