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审计中的常见错弊形态
在低值易耗品审计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的错弊形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反国家规定
单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购置高档耐用消费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随意列支费用
单位在财务处理上,随意列支自制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以及修理费用,这可能导致财务数据的失真。
三、残值收入处理不当
当单位报废低值易耗品时,如果不按规定将残值收入入账,而是私自处理,这就构成了财务处理上的不当行为。
四、摊销方法不当与虚构成本
单位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过程中,不按照制度规定的方法和实际磨损情况进行,而是虚构单位的成本费用金额,这种行为严重扭曲了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
低值易耗品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相关活动的审查监督。审计机构需要对单位的低值易耗品从购置、库存到使用的一系列环节进行审查,特别是其摊销办法和账务处理。这一审计的目的在于确保单位的低值易耗品计算及管理活动的规范有序。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应注意核对相关账目、凭证和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在涉及费用列支、资产折旧摊销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防止出现上述错弊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