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是当债务人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需依诉讼程序,范围以债权为限。行使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且债权人无优先受偿权。一旦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无效,双方需返还财产。
债权人撤销权概述
债权人撤销权,是当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进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安全时,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为了保障自身债权,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相关处分行为进行撤销。这一权利不仅涉及诉讼程序,还结合了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性,因此也被称为废罢诉权。
一、定义与性质
债权人撤销权具体指的是,当债务人做出某些减少其财产的行为,从而可能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拥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这些处分行为的权利。这些处分行为一旦被人法撤销,即视为无效。其法律后果是,债务人因此获得的财产需返还给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状态。
二、行使方式及效果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遵循一定的诉讼程序。在撤销权行使后,受益人要返还其从债务人处获得的财产。这意味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无效,双方需进行财产返还。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后,并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行使范围及限制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严格限定在债权人的债权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请求,法院将不予支持。撤销权的行使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非对债务人的所有财产进行清算或分配。
债权人撤销权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但其行使需依法进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