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估价法规是关贸总协定第七轮多边贸易谈判的产物,于1981年生效。它建立了一个公平、统一和中立的海关估价制度,基于买卖双方交易价格对进口货物进行估价。该法规有助于国际贸易发展,保护进出口商利益,增加他们对海关估价的了解。
新估价法规概述
新估价法规,作为当今世界两大主要估价制度融合的产物,已成为众多国家共同遵循的准则。这一法规的诞生,源于关贸总协定第7轮多边贸易谈判(东京回合)的妥协,自198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它融合了布鲁塞尔估价制度与旧美国海关估价制度的精髓,建立了一个公平、统一和中立的海关估价体系。相较于布鲁塞尔估价制度,新估价法规更加贴近国际贸易惯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估价原则。
一、制度背景与起源
新估价法规的诞生,是全球贸易发展下的必然产物。它要求各成员国遵循统一的海关估价准则,确保对进口货物的估价基于买卖双方商定的交易价格。这一法规的出台,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确保了海关估价的公正性,保障了进出口商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平、统一与中立的原则
新估价法规的核心在于其公平、统一和中立的原则。它要求海关在估价过程中,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仅基于交易的实际价格进行估算。这一原则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性,还增加了海关估价的透明度,使进出口商人对海关估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三、对国际贸易的积极影响
新估价法规的实施,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不仅简化了海关估价的流程,还降低了贸易壁垒,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发展。该法规的实施,也增强了进出口商人对海关估价的信任,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新估价法规的建立与实施,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确保了海关估价的公正性与准确性,为全球的贸易伙伴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准则和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