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审计具有法律特征,表现为单方面法律行为,不需被授方同意。授权机关实体权力自授权之日起转移给被授权方,被授权方可进行审计并作出报告和决定书,同时承担法律责任。授权审计的双方当事人为审计机关,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且授权事项限于上级审计机关职权范围内。
授权审计的法律特征
授权审计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多方面的法律特征。首先,它是一种单方面法律行为,无需征得被授方的同意,体现了授权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其次,授权审计的核心在于实体权力的转移。从授权行为生效之日起,授权机关的实体权力将转移到被授权方。被授权方有权对授权事项进行审计,并独立作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这种权力的转移伴随着法律责任的相应转移,被授权方在实施审计时,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审计方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授权审计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是审计机关,之间存在着明确的行政隶属关系。授权审计的事项必须严格限定在上级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内。行政职权的授出过程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确保授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些法律特征共同构成了授权审计的法律基础,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单方行为特征
授权审计是单方面法律行为,无需被授方同意,体现了授权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二、实体权力转移
授权行为生效后,授权机关的实体权力转移到被授权方,被授权方有权对授权事项进行独立审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限定当事人及事项
授权审计的双方当事人为审计机关,且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授权的事项仅限于上级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内。
四、法定程序要求
行政职权的授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确保授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