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名目论可按主张的不同侧重点分类,包括货币国定说、货币职能说、货币票券说和货币抽象说。各类别对货币的本质和价值有不同的解读,但都强调货币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货币名目论的分类
货币名目论是一个涵盖多种观点的学说,主要可细分为货币国定说、货币职能说、货币票券说和货币抽象说。
一、货币国定说
此学说认为,货币是由国家政权所创造,其背后价值由国家法律所明确规定。在这一理论下,任何被国家法律及行政力量所认可的东西,即便本身无价值,也可充当货币。
二、货币职能说
此学说侧重于货币的职能价值,认为货币并非因其材质实体而具有价值,而是因其所发挥的职能,如流通手段、价值尺度等。这一观点强调了货币在经济社会中的实际作用,并以此揭示货币的本质。
三、货币票券说
此学说认为货币本身并无内在价值,它仅仅是一种表示商品价值的符号。例如,纸币作为银币价值的符号,代表银币发挥价值尺度的作用。纸币作为一种票据,无差别地代表银币的价值。
四、货币抽象说
此学说将货币看作是一个抽象的价值计算单位,用以决定商品的相对价值。在这一观点下,货币单位被用作衡量和计算价值的尺度,反映商品的相对价值。
以上各种学说,从不同角度对货币的本质进行了深入剖析,为我们理解货币的名目及其内涵提供了丰富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