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国定说认为货币是国家政权创造并由法律规定的,任何无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因法律而充当货币。该学说的先驱巴本强调国家权威赋予货币法定价值,而非其金属内容。货币名目论是货币国定说的代表学说,主张货币仅是便利交换的技术工具,否定其商品性和价值性。
货币国定说的解析
货币国定说是一种经济学理论,其核心观念在于:货币的价值由国家政权所赋予,并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在这一理论框架下,任何物品,只要得到国家法律和行政力量的支持,都可以被认定为货币,即便其本身并无直接价值。
此学说的先驱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巴本。他强调,铸币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其金属成分,而在于国家权威所赋予的法定价值。国家权威的背书是货币价值存在的根本,而金银的价值则是从货币价值中衍生出来的。这意味着金银本身并没有内在的价值。
货币国定说与货币名目论
货币国定说是货币名目论的重要代表学说之一。从货币名目论的角度,货币的主要职能在于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这一理论完全否定了货币的商品性和价值性,主张货币只是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一种方便交换的技术工具,相当于名目上的存在。
货币国定说的核心观念
一、国家政权与货币价值
国家权威在货币国定说中被视为货币价值存在的基础。国家通过法律手段赋予货币以价值,使其成为市场上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
二、金银的角色
在货币国定说下,金银虽然常被用作货币的载体,但其本身并无内在价值。它们的价值是从货币价值中派生的。
三、货币的名目性质
货币国定说与货币名目论紧密相连。名目论强调货币作为交换和支付的手段,更多的是一种技术工具,而非具有实体价值的商品。货币在此理论下,更像是一种符号,其真正价值在于国家的法律认定和行政支持。
通过上述解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货币国定说的内涵及其对货币本质的理解。这一理论为我们认识货币的起源、发展和演变提供了独特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