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厂家的促销费如何入账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会小秘 2024-12-13 00:56 浏览次数:533

收到厂家的促销费,应视为平销返利行为,需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对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减增值税。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会计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满送”销售时的会计处理和促销费用的会计处理。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建议关注专业渠道或资源进行学习。

对于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例如促销费,应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来说,这些收入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当收到厂家的促销费时,会计处理应如下:

1.收入确认:当收到与商品销售挂钩的返还收入,如促销费,应首先确认该笔收入。这部分收入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计算方式为:当期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2.会计处理:在确认收入后,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例如,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视实际收款情况而定);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冲减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费用处理:若促销费是与销售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满送”活动产生的费用,应将其视为销售费用。会计处理为:借:销售费用;贷:库存现金(或相关科目,表示支付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对于具体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还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

对于收到厂家的促销费如何入账的问题,关键是要理解并正确应用平销返利和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处理合规。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