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能够扣除的项目包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减除费用为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费用;其他扣除项目包括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等。以上内容解答了个人所得税哪些能扣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能够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四类: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一、减除费用
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是个人所得税扣除的基础。
二、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费用主要包括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这些费用在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可以予以扣除。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的缴纳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数额应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三、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有助于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生活支出情况,并减轻其税收负担。具体扣除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文件进行明确。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还可以扣除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这些扣除项目根据国家的法规和政策进行确定和调整。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多样,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并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纳税人应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以合理减轻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