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间商品调拨的入账方式如下:A公司调拨物资给B公司时,A公司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贷原材料;B公司接受物资后借原材料,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当B公司付款给A公司时,B公司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贷银行存款。这就是双方商品调拨的入账处理方式。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调拨是常见的业务操作。针对这一业务的入账处理,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一、调拨物资时的入账处理
当A公司调拨物资给B公司时,A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1.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
贷:原材料--材料
这意味着A公司将其原材料调拨给B公司,并视为对其他公司的短期债权增加。
二、收到B公司物资款的入账处理
当A公司收到B公司的物资款项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B公司
此时,A公司通过银行存款的增加来反映收到的款项,并减少其对B公司的债权。
三、B公司接受物资时的入账处理
B公司接受A公司的材料物资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材料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这表明B公司增加了自身的原材料,并产生了对A公司的短期债务。
四、B公司付款给A公司的入账处理
当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款项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这意味着B公司通过减少其银行存款来支付其对A公司的债务。
总公司与分公司间的商品调拨入账处理主要涉及到“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科目变动。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财务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确保账务的清晰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