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未折旧所得税税前调整如何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预算管家 2024-12-13 00:46 浏览次数:658

固定资产未折旧所得税税前调整会计分录应视情况而定。若未提折旧属于本年度,可下月补提;若属于上年度,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具体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累计折旧。同时,需调整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得讯会计公众号提供会计实务交流群,可关注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

一、未提折旧属于本年度情况的处理

如果固定资产在本年度内未进行折旧,可以下月进行补提。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借方:固定资产账户(表示资产增加);

2.贷方:累计折旧账户(表示折旧费用的累计)。

二、未提折旧属于上年度情况的处理

如果固定资产未折旧的情况发生在上年度,处理过程相对复杂。首先,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贷方:累计折旧。

随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1.借方:本年利润;

2.贷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贷方:本年利润。

通过这样的会计分录调整,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确保税务和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理解固定资产未折旧所得税税前调整的会计分录处理方法。如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深入了解相关实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关注相关领域的公众号,如“得讯会计”,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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