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的会计分录写法是: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耕地占用税,贷银行存款。应计入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并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当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时,会计分录应记录为: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耕地占用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耕地占用税的支出可能还需要计入“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关于耕地占用税的一些详细信息:
1.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税种。它属于行为税范畴。
2.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税额计算基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照适用的定额税率进行。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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