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商品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在特定情况下,如无法设置账簿、账目混乱等,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核定征收。如果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或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也可能触发核定征收。更多会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
销售商品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在某些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来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以下是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核定征收的几种情况:
一、依法应设未设账簿的情况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情况,如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财务会计系统。
二、账簿混乱或资料不全的情况
账目混乱或成本数据、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导致难以审核的账务。
三、其他特定情况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设置账簿的特殊情况。
销毁账簿或者擅自提供纳税资料的行为。
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的。
无正当理由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税务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定征收,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纳税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增值税,以确保遵守国家的税收法规。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解答关于核定征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若您还有其他的会计实务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