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但劳务合同并未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立合同人应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但是,印花税中并不包括增值税,且劳务合同并不在列举的应纳税凭证范围内。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了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但并未特指劳务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对于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所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不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合同范围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