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交地税不能退税的做账方式,首先,在当月多交增值税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其次,在年底确认无法退回并结转时,将多交的增值税款列为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这就是针对多交地税不能退税的做账处理方式。
一、多交增值税款的当月处理
当企业多交地税(这里主要指增值税)时,当月应当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1.借方记录“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表示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款项。
2.贷方记录“银行存款”,表示该笔款项已经从企业银行账户划出。
二、年底确认无法退回的处理
如果到了年底,企业确认多交的增值税款无法退回,需要进行以下结转处理:
1.借方记录“营业外支出”,表示这项支出是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的损失。
2.贷方记录“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与之前的记录相平衡,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三、关于会计实操与税收实务的学习建议
对于希望深入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朋友,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学习:
1.关注专业的会计公众号,如“得讯会计”,获取最新的会计资讯和实操技巧。
2.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同行交流经验,共同学习进步。
3.参与会计相关的培训课程和研讨会,提高专业技能。
正确处理多交地税的账务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确保账务的准确性有助于企业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同时也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