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偿划拨的会计分录处理,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偿拨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对于无偿拨出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为: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这一处理旨在核算监督国家在事业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基金。
一、无偿拨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行政事业单位收到无偿划拨的固定资产时,会计分录应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这样,在资产类科目中,“固定资产”会增加,表示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而在基金类科目中,“固定基金”也会相应增加,表示国家对事业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基金的相应增加。
二、无偿拨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处理
若行政事业单位需无偿划拨出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应如下: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在此情况下,资产类科目中的“固定资产”会减少,以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少;而基金类科目中的“固定基金”也会相应减少。
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无偿划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这两个科目的借贷变化,既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也能有效监督国家在事业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基金的变化。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偿划拨的会计分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