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购进免税苗木不能抵扣进项税。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绿化工程服务取得的免税苗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按农副产品抵扣。只有农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农业生产企业购买农产品取得的销售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对于绿化工程服务取得的免税苗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按照农副产品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建筑企业在购进免税苗木时,不能对其进行进项税抵扣。
具体到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明确了增值税税率的相关内容,其中并未提及免税苗木的抵扣规定。而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对税率进行调整,但关于免税苗木的抵扣问题依然未作出新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农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从农业生产企业购买农产品时,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免税苗木的购买。
建筑企业在购进免税苗木时,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如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