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实现是抵押权人通过实现抵押物的价值来优先受偿其债权。这包括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如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以及禁止抵押的财产。若抵押权无法实现,则抵押权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债权也无法得到清偿。
抵押权实现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物的价值,以优先受偿其债权的过程。抵押权作为债权的担保方式之一,其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实现抵押权来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
一、抵押物的范围
抵押的财产包括:
1.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如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的使用权等。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财产一并作为抵押物。
2.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土地使用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如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除非法律规定可以抵押。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社会公益设施。
-所人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二、抵押权实现的意义
若设定抵押权但不能实现,意味着抵押权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其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抵押权实现是抵押权制度的核心,也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关键环节。
抵押权实现是确保债权人权益的重要过程,涉及抵押物的范围、价值评估和变现等多个环节。在选择抵押物时,应明确其是否属于可抵押财产,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抵押权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