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工作用手机是否可以抵税,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手机用于日常经营与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增值税;若用于员工福利或随机送礼品,则不得抵扣增值税。此外,若购买手机的发票为个人抬头,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会计处理上,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低值易耗品。
在日常经营与管理中,公司购买工作用手机的情况屡见不鲜。关于购买的手机是否可以抵税,这主要取决于手机的使用目的和发票情况。
一、用于日常经营与管理的手机
如果公司购买的手机主要用于日常经营与管理,如员工日常工作使用,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种支出是可以计入当期费用,并且可以抵扣增值税。
二、其他用途的手机抵税情况
1.若手机用于员工福利,如发放给员工的奖励或节日礼物,那么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支出计入职工薪酬后,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
2.若手机用作礼品送给客户,同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计入业务招待费后,也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
三、个人消费与公司费用的界定
如果购买的手机发票为个人抬头,意味着这是个人消费,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内,也不能计入公司费用。
四、会计处理办法
对于公司购买的手机,有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办法:
1.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办公费”。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若将手机视为低值易耗品,则购买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公司购买工作用手机是否可以抵税,需根据手机的使用目的、发票情况以及会计处理方式来确定。务必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