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在转回固定资产时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该负债会同比例冲减转回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若资产折旧提完,递延所得税负债也相应转完。例如,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变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产生公允价值变动,转回时会产生资本公积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上需按比例结转资本公积和公允价值损益,同时处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产生递延所得税时,其入账处理涉及多个步骤。首先,我们要理解为何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当企业将原本自用的固定资产转化为投资性房地产时,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口径的差异,进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处理
一旦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其冲减方式与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有关。随着资产折旧逐渐提完,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会相应转完。例如,假设原自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万,转化为投资性房地产后公允价值变为600万,再转回时公允价值达到1000万。这一过程产生了资本公积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回自用资产时的处理
当投资性房地产转回为自用资产时,其入账价值以转回时的公允价值为准。例如,在上述例子中,转回时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每月计提折旧时,会计分录为借:折旧费用100,贷:累计折旧100。
同时,需要按比例结转资本公积和公允价值损益。在此过程中,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会相应减少。例如,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2.5,资本公积7.5,贷:折旧费用10,所得税费用10。
总结
投资性房地产的递延所得税入账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会计科目的调整和计算。企业在进行相关处理时,应确保准确理解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以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通过本文的解析,希望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的入账方式及其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