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困难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吗?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大师课 2024-12-13 02:27 浏览次数:685

房地产企业因自然灾害、城市规划建设、破产程序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或作为公共交通企业、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社会公益事业企业等出现年度亏损,并从事国家鼓励或扶持产业时,可以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的企业不得申请。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与税收减免相关文件的规定保持一致。

一、关于房地产企业能否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房地产企业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可申请减免受损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造成停产停业,房产、土地停用期间,可申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免征破产程序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或公共交通服务,当年发生亏损的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免征用于社会公益或公共交通服务的房产、土地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若企业从事国家鼓励或扶持产业,且有市政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半征收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档案保管期限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并没有在文中明确提及。但一般来说,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会根据档案的重要性、保密性以及长期保存的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可能包括短期、长期和永久保存。具体的档案保管期限可能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自身的档案管理规定以及行业惯例来确定。

房地产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而档案保管期限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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