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厂房产生的电费应计入成本,企业可向承租方收取水费并开具发票,视为转售行为。代收电费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电力局,而自家使用的电费则计入管理费用-水电费。不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
当企业出租厂房并向承租方收取电费时,需要开具发票并视为转售行为。这种情况下,代收电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电力局”的科目下。如果企业自己使用这部分电费,则可以将其计入“管理费用-水电费”科目。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企业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下,向承租方收取水费(包括电费)时,不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征税。
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成本时,应将租赁的厂房产生的电费作为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进行核算。在会计记录中,可以将该笔费用记入成本账户或相关部门的费用账户中。在进行税务申报时,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于租赁的厂房产生的电费如何计入成本的问题,企业需要了解相关税法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若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等方式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