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款增值税纳税时点在于企业提供工程服务并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作为计税依据,也称为营业额。对于装修属于建筑业税目的企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为11%(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10%的增值税税率)。预收工程款项的企业所得税确认时间与过去政策一致,采用完工进度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以上是关于装修款增值税纳税时点的解答。
装修款增值税纳税时点及计税依据是对于装饰装修行业纳税人而言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装饰装修的计税依据
装饰装修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也被称为营业额。对于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都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
二、装修增值税税率及政策变化
1.装修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装修增值税税率为10%。在此之前,税率为11%。
2.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装修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3.营改增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包括装修在内的税目。
三、企业所得税确认时间
建筑装修企业预收工程款项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人的确认时间与过去政策基本保持一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具体为:按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再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确认当期劳务收入。
四、关于包清工形式的装饰作业
对于装饰装修企业以包清工形式从事装饰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照章征收营业税。这意味着纳税金额的计算与企业的实际收入有关。
装修款增值税纳税时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计税依据、税率、政策变化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时间等。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纳税人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收政策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