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笔。第一笔:借:银行存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第二笔: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果补助与资产有关,应在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按资产使用寿命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若补助与收益有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也应在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费用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涉及会计分录的操作,对于企业的财务处理至关重要。下面是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
一、主要会计分录
第一笔:当收到退税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笔分录表示将收到的退税款项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并调整之前年度的损益。
第二笔:结转之前年度的损益调整,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笔分录表示将之前年度的损益调整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特别是未分配利润。
二、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返还的做账说明
1.如果补助与资产有关:
在取得时,应计入递延收益。
按照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开始,在使用寿命期内将其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若在寿命期内出现资产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情况,应将剩余递延收益一次转入营业外收入。
2.如果补助与收益有关: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情况下,在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情况下,应直接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以上详细解答了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的会计分录操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需深入学习会计实务知识,建议多参与实务操作,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同行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务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