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对于事业单位和企业而言,有着不同的操作方式。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一、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
在期末,事业单位需要将各类收入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具体的操作包括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会计分录为:借入各收入科目余额,贷出至事业结余科目。
同时,事业单位还需要将各类支出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这包括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的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会计分录为:借入事业结余科目,贷出各支出科目余额。
二、企业的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财政补贴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首先,企业应将收到的财政补贴记入银行存款科目,并贷记入专项应付款-财政拨款科目。
当企业使用这笔专款进行技术改造时,如果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则将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记入借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记入贷方。如果用于费用的发生,则将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工资)记入借方,银行存款或现金记入贷方。
在技术改造完成后,企业需要将专项应付款转出,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并同时做资产的结转,将固定资产科目记入借方,在建工程科目记入贷方。
政府会计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收款方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来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事业单位需要转入各类收支科目余额至事业结余科目,而企业需要记录财政补贴的收支情况,并在技术改造完成后进行相应的结转处理。以上内容希望对了解政府会计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