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是否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取决于长期借款的偿还条件。对于分期付息的借款,利息不能资本化的部分,应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应该资本化的部分,则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利息。而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利息应直接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总之,具体处理需依据会计实务操作进行。得讯会计公众号提供会计实务交流群和免费答疑服务。
对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借款,其利息处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利息不能资本化,那么计提的利息应当记入财务费用,并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进行核算,此时不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如果利息应该资本化,例如用于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的建设,那么同样计提的利息应当通过应付利息科目,但贷方可能是与资产相关的科目,如在建工程。
而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其计提的利息是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的。
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是否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借款的偿还条件以及利息的资本化与否来决定的。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如果想进一步了解会计实务、税收实务等相关知识,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以便获取更多信息和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