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工资如何分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创业财商课 2024-12-13 23:15 浏览次数:499

退休人员返聘工资在会计分录中可作为职工薪酬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返聘人员的工资可纳入职工范畴。但在税收管理中,若返聘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支出不能列入税法上的“工资薪金”。因此,处理退休人员返聘工资时需考虑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在企业和组织中,退休人员返聘现象屡见不鲜。对于这类员工的工资处理,会计上需要遵循一定的准则进行分录。

一、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也纳入职工范畴。对于返聘的退休人员,虽然他们并未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为他们提供的工资服务可视为类似职工的服务。

二、会计分录处理

1.工资发放时的分录处理:当企业为返聘的退休人员发放工资时,会计上应将其作为职工薪酬进行处理。具体的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现金。

2.相关税费的处理:在税收管理中,对于税前可扣除的工资处理,更注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返聘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支出不能列入税法上的“工资薪金”。在分录中可能需要涉及到税务调整,确保合规纳税。

三、注意事项

1.在处理返聘退休人员的工资分录时,企业需明确与其的劳动关系状态,以确定正确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方式。

2.企业应确保合规纳税,避免在税收上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对于退休人员返聘工资的分录处理,企业需结合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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