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贷款的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为首套住房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提供定额扣除。每月扣除额度为10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为240个月。纳税人可选择由单方扣除或夫妻双方各自按50%扣除。享受扣除的时间为贷款开始还款当月至贷款归还或合同终止的当日。纳税人需填报住房权属信息、贷款方式等相关信息,并留存住房贷款合同和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针对个税贷款附加扣除,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一、附加扣除概述
对于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所产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享受附加扣除政策。
二、扣除标准与期限
1.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
2.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3.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三、首套住房贷款定义
首套住房贷款指的是购买住房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四、扣除方式
1.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
2.也可以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标准的50%扣除。
3.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五、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六、享受扣除的时间
享受扣除的时间从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起到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日。
七、信息填报与资料留存
1.纳税人需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等相关信息。
2.如有配偶,还需填写配偶的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3.纳税人需要留存的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此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个税贷款的附加扣除能够准确、便捷地实施。纳税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享受这一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