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未发放的工资挂账时,应挂其他应付款工资。计提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若该员工工资未发放,则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工资。需根据应付工资挂账的具体原因处理。如为国企且发生在2007年以前,一般多提少发;2007年后,已提取但未发放的工资不可动用,需特别注意。除此之外,工资挂账可能反映单位资金链问题,需注意其偿债能力。
上月没有发放的工资,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挂账处理。具体的操作方式取决于应付工资挂账的原因。
一、对于国企的情况
在国企中,2007年以前通常的做法是多提少发工资,即预先提取工资但并未全部发放。到了2007年以后,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已经提取但尚未发放的工资不得随意动用,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工资挂账。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特别的操作,需要确保对这部分挂账的工资进行妥善记录和管理。
二、非国企或其他情况
除了国企的这种特殊原因外,如果还存在工资挂账的情况,那么很可能意味着该单位资金链出现了问题。这种情况下,挂账处理的同时还需要注意单位的偿债能力。具体来说,会计处理可以如下:
1.当月工资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
2.当月实际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已发放部分)。对于未发放的部分,可以贷:其他应付款-工资。
通过这样的会计处理,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工资的发放情况以及挂账的原因。同时,对于挂账的部分,需要密切关注其后续处理情况,尤其是要注意单位的偿债能力,确保挂账的工资最终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上月没有发放的工资的挂账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既要符合会计规定,也要考虑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