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期间,若公司无收入取得的专票可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另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抵减应纳税额。具体做法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程序,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在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关于如何仅通过专票进行抵扣,是一个涉及税务规定和实际操作的问题。下面详细介绍两种情况及相关规定。
一、小规模期间未取得收入的情况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没有取得任何生产经营收入,并且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进行增值税申报缴纳,那么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专票,可以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进行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这一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途径。
二、小规模期间已取得收入但特定情况可抵扣的情况
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特定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金的。一种情况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虽已取得部分收入但未按照简易计算方式申报缴纳增值税,那么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操作上,购买方纳税人需取得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在转为一般纳税人时想要仅通过专票进行抵扣,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专票抵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