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以前年度退回的企业所得税,若之前已做账务调整,仅是收到应收,则计入银行存款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若以前未做账务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还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进行核算。该解答解决了关于收到以前年度退回企业所得税的科目归属问题。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学习。
企业在收到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退款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若以前已做账务调整,仅是收到应收款项
当企业收到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退款,且之前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账务调整时,此时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1.借:银行存款
2.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二、若以前未作账务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未进行账务调整的企业,在收到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退款时,需要补做相关的账务调整。具体的处理步骤如下:
1.借:银行存款
2.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接着,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是针对“收到以前年度退回企业所得税计入什么科目”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如遇到更复杂或不确定的会计实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查阅相关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