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等方面的支出。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应当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除以上支出范围,还包括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更多会计实务知识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学习。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的规定,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针对拓展活动的费用,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工教育方面
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等所需的支出,包括教材、教学、消耗用品,以及职工教育所需的资料、教师酬金和优秀学员奖励等。工会还可以为职工举办各种知识培训,如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
二、文体活动方面
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的费用,包括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的购置与维修费,以及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还包括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三、宣传活动方面
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的费用,包括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以及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和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四、其他活动方面
除了上述支出以外,还包括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这意味着,只要是为了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的需要,工会经费都可以用于支付相关的费用。
拓展活动的费用可以通过工会的经费来支付,但必须确保这些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在使用经费时,应遵循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这些规定确保了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