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的计提依据是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具体分录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费,贷:应交税费——城建,贷:应缴税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在月末,根据应交的增值税为基数计提附加税,然后去国税缴纳增值税,去地税缴纳附加税。以“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等。
一、附加税的计提依据
附加税的计提主要是基于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这与原计提方法相同,确保税务处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二、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城建
贷:应缴税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三、应交税费的科目调整
营改增后,“应交税金”科目名称调整为“应交税费”。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以及教育费附加。
四、附加税的计提与核算
附加税的会计分录如果需要计提,通常在月末进行。计提时,以应交的增值税为基数,计算并计提附加税。然后,企业会前往国税缴纳增值税,前往地税缴纳附加税。具体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改增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进行计提,并确保科目的正确核算。企业在处理相关税务问题时,应确保遵循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