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进项税针对固定资产类不动产可以分两年抵扣。具体来说,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之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其进项税可以一次性抵扣。具体抵扣操作需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规定时间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于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问题,确实存在分两年抵扣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一、不动产进项税抵扣规定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此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购入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不动产,其进项税是需要分两年进行抵扣的。
二、具体的抵扣比例和方式
1.第一年的抵扣比例为60%。
2.第二年的抵扣比例为40%。
3.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剩余的40%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别说明
与不动产不同,购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进项税可以一次性抵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享受分年抵扣政策的前提是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2.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有所调整,请纳税人及时关注税务部门的通知。
增值税的进项税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分两年进行抵扣的,主要是针对不动产的购买。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