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开具红字信息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会小秘 2024-12-13 02:25 浏览次数:788

开具红字信息表的步骤如下:首先,通过“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进入信息表选择界面。购买方和销售方可选择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申请时,根据蓝字发票抵扣情况选择已抵扣或未抵扣,并填写相关信息。销售方申请则需选择理由和发票种类,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完成后,信息表可通过打印导出到税务机关办理或联网上传由系统自动或手动审核。处理专票已申报抵扣、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尚未交付或专票全部退回的情况时,需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填开相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且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可分两张及两张以上开具负数发票。

在日常的财税工作中,开具红字信息表是处理增值税发票错误或退货的必备步骤。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指南:

一、选择操作路径

进入发票管理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二、选择申请方式

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为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当选择已抵扣时,只需选择发票种类,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当选择未抵扣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未抵扣原因,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

2.销售方申请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

三、填写信息表

购买方申请时,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销售方申请时,根据系统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四、审核处理

完成填写的红字信息表需要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

1.打印或导出后,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2.直接使用“上传”按钮,进行联网上传,税务机关会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审核成功后,可以直接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来开具红字发票。

关于特殊情况的处理

1.专票已申报抵扣的处理: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专票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的处理:购买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时,需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尚未交付或专票全部退回的处理: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表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可分两张或两张以上开具负数发票。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深入了解会计实务,建议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深入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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