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于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
未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详细规定:
1.除特定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于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同样需要计提折旧,这部分折旧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2.当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当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新的折旧方法和剩余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3.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在此基础上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估计价值及已计提的折旧额。
4.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5.如果企业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固定资产,应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由使用部门负担。
对于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是应当计提折旧的,相关的折旧政策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