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涵盖了个人取得的多种类型收入。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各种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等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给其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
个人取得的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等。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所得,如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征税项目。这些详细的规定和分类,确保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更为公正和合理。希望以上解答对您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