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部分的账务问题,具体处理如下:
一、研发支出时的账务处理
1.当发生研发费用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2.结转研发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二、加计扣除政策的会计处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税法上为鼓励企业研发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会计方面,无需针对加计扣除额外做分录,仍按上述分录进行处理。
三、未形成无形资产与形成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1.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2.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属于资本化支出,构成无形资产成本,并按照规定进行摊销。
四、具体加计扣除政策
1.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况下,按照研发费用的75%进行加计扣除。
2.形成了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摊销。
举例来说,企业进行研发发生100万的研发费用,若未形成无形资产,税前可扣除金额为175万;若形成了无形资产,则按175%的成本进行摊销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制造业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可以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若形成无形资产,则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以上内容详细解答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部分账务怎么处理?”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助益。若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知识,可以关注相关会计学习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