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印花税是对特定列举税目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涵盖了13个税目。对于企业需要申报印花税的情况,主要围绕这些税目展开。
一、合同性质的税目
企业需要申报印花税的合同税目有11个,对于未列入印花税列举范围的合同不征税。例如,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情况下,只需对购销合同贴花,订单无需贴花。
二、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纳税人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如企业向股东借款,若双方都不是金融机构,则不需印花。
三、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这包括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
四、已到期合同的继续使用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内容时,只要合同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重新贴花。
五、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六、货运代理业务相关合同和单据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还有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均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七、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企业需要申报印花税的情况主要围绕印花税列举的税目展开。企业需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对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需要申报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