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的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若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法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当待抵扣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时,会计分录的具体操作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的明细科目。这个明细科目主要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
在实际操作中,有几种情况会导致待抵扣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情况。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进行抵扣。
2.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法规。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也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在进行账务处理后,如果发现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因为上述原因不能抵扣时,就需要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做上述分录操作。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理解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做法。如需深入了解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学习渠道或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