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开发票时,购买方若拒收专用发票,需书面说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和正确内容,销售方则需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若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销售方需说明理由和错误项目,并在开具有误的次月内提交申请。不提供具体资料或超过时效要求可能导致处理延误或无法处理。
一、错开发票所需提供的资料:
1.当因开票有误导致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买家需写明的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销售方需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若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卖家需写明的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销售方同样需要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二、错开发票的时效要求:
1.对于购买方拒收的专用发票,销售方需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2.如果是开具有误的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销售方需要在开具有误的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以上是针对错开发票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时效要求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了解和学习。若您想深入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